2017年度,宁夏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1号)精神,对宁夏地质局投资建成了宁夏地学数据中心进行了实地调研考察,认为宁夏中心建筑和设备条件基本符合省级实物地质资料库房的要求,可作为实物地质资料的保管单位,承担自治区实物地质资料的保管工作。宁夏国土厅与宁夏地质局协商,印发了《关于委托宁夏地质局地学数据中心开展实物地质资料保管工作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17〕88号),因地制宜,利用现有条件,解决了自治区实物地质资料保管的难题。自今年首次接收实物资料以来,共接收9个项目的Ⅱ类实物标本10块、岩心1830.29米、副样18679瓶;受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的委托,接收1个项目的Ⅰ类实物岩心1271.26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