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清河观测站房屋出租的批复》(中地调函【2016】561号)要求,我中心清河观测站发布招租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
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以下简称“招租人”)。
二、招租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物业管理部。
联系方式:010-61597194 13832615172
三、本次公开竞价招租底价、涨幅、租赁期限
1.竞价招租底价:年租金为115万元。
2.租金价格涨幅:租赁合同期内,起租第一年度的租金价格按竞得价确定,第二年起每年度租金价格在上一年度租金价格的基础上按5%上涨。
3.租赁期限:本次公开竞价租赁期限为三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文本见附件1)。
四、竞价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竞价申请人必须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或联合体竞价申请。
五、申请竞价须提交的资料
参加本次公开竞价的申请人,须提交如下申请资料:
1.《清河观测站承租权竞价招租申请和承诺书》原件。(下载地址:http://www.cgsi.cn/);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或成立批文复印件(竞价时查验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所有资料不得涂改。竞价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必须齐全、真实、无误,如有缺少、虚假、错误的,竞价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和法律责任。
六、竞价程序
1.自行前往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清河观测站现场勘察和了解情况。
2.自行登录中国实物地质资料信息网下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河观测站承租权竞价招租申请和承诺书》。(下载地址:http://www.cgsi.cn/)
3.提交资料。纸质资料一式两份,用档案袋分装,按竞价申请受理期限(逾期不再受理),到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物业管理部提交资料,办理竞价申请。
4.竞价申请受理期限、时间和地点:受理期限从2016年12月17日上午9:00起,至2016年12月 23 日上午11:30止。
受理地点:河北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45号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物业管理部。
5.通过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竞价人,须按照电话及短信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参加竞价招租会通知书》,并按照《参加竞价招租会通知书》中的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竞价招租会。
七、竞价规定
1.若只有一个竞价人参与竞价,则由该竞价人按其不低于挂牌价的价格取得竞价,即为承租人。
2.竞价人有两家单位及以上的,按最高报价取得竞价后产生承租人。若最高报价为两人或以上的,现场启动第二轮报价,出价高者为承租人。
3.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4.第一轮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挂牌价,第二轮必须大于上一报价最高价且加幅最少为0.5万元的整数倍,高于上一报价最高价但没有加价幅度的报价自动按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递增,低于挂牌价或第二轮报价低于上一轮最高价的报价无效,竞价保证金不退。
5.如竞价人在竞价招租会之中提出放弃竞价资格或竞得后提出放弃竞得资格的,招租人不退回已提交的申请竞价资料。
特此公告。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