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盆地大陆科学钻探2号井(松科2井)实物和测井录井资料管理准则

作者:高有峰、崔立伟、王稳石、杨立伟发布时间:2016-05-31阅读次数:

二、管理流程

1、松科2井作为中国地质调查局和国际大陆科学钻探计划(ICDP)联合支持的科学钻探工程,根据国土资源部2008年颁发的《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规定,岩心、岩屑等实物地质资料应及时向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以下简称“实物中心”)进行汇交。

2、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是松科2井项目工程的承担单位。勘探所委托松科2井现场指挥部在岩心出井后,监管钻井队向录井队移交岩心资料并履行移交手续,由录井队对岩心进行编录和处理。录井队对岩心进行现场处置后,向实物中心驻井场人员进行实物资料交接,并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实物地质资料移交清单(见附件1)。岩屑资料处置和移交,则由录井队按本准则向实物中心驻井场人员直接办理。

3、鉴于松科2井项目施工周期长,现场工作条件局限,为确保岩心岩屑等实物资料妥善保存,实物中心根据现场岩心获取情况,分阶段将现场岩心岩屑运送到国家实物地质资料库保管。

4、松科2井岩心岩屑处置规范和责任分工、测井录井资料管理与提交、岩心岩屑资料现场取样等工作按附件内容执行(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有关松科2井岩心岩屑实物管理与服务细则,按照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5、工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及相关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并及时制定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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